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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法律,三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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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法律,还是先有世界?」

这是我胡思乱想琢磨出来的问题,我的答案是「法律」,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立法就如同创世

先说最底层的物理世界,我相信上帝是先在草稿纸上设计好了数学和物理法则,于是世界就应运而生了。所有存在于这个世界里的实体,都要遵守这个法则。

再说人类社会中的法律,一个国家规定好自己的地界,在地界里设立了社会的法律。于是,一个抽象的世界(社会)就被创造出来了,在这个国家里的社会运作往往有别于其他不同法律体系的国家。

但是现在有第三类法律,力量极为强大却常常被人忽略,那就是「算法」。这里不仅仅指社交媒体的推荐算法,还包括加密、验证、限制、复制、销毁、篡改等各种操作。一套「算法」创造出了一整个数码宇宙,而且对于许多人来说,这个数码世界的重要程度甚至超过了物理世界。

谁掌握了一个世界的法律,谁就是这个世界的神。谁臣服于一个世界的法律,谁就是那个世界的臣民。所以当 Zuckerberg 邀请我们入住他的元宇宙时,我的后脊直发凉。

最近又有新闻报道索尼从 Playstation 上移除了 550 多部电影,那些曾经「购买」这些电影的人,也突然无法观看,而且一分钱退款也不给。1 愿意在 Playstation 上建账号,积累数字财富的人,就是甘愿认索尼为神,住在「索尼大法好」的世界里。「神」动几根手指头,臣民们的数字财富甚至生命就化为乌有。这就是「让人来当神」的下场。

物理世界的法则有多可靠,创造世界的真神就有多可信。危邦不入,乱邦不居。那些摆在我书架上的书本,游戏包装盒里的光盘,上锁的门,四围的墙,才是安全的保障。

Footnotes

  1. https://www.ign.com/articles/sony-to-delete-movies-owned-by-playstation-users-list-includes-more-than-550-digital-tit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