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足球的发源地
这几天的世界杯热点,似乎除了每天暴饮暴食的哈兰德之外,大概就是巴拉圭对阵法国队时上演的「热血足球」了吧。
(好吧,其实我对大多数的体育比赛几乎是零兴趣,包括足球。这些都是我不小心看到的。)
话说回来,如果真的组织一场踢得再脏也不犯规的「热血足球比赛」,哪家会胜出呢?我想大概桂冠要花落「热血足球」的发源地——意大利🇮🇹!
每年的六月,在意大利佛罗伦萨的圣十字大教堂门前的广场上,一座临时的球场拔地而起。佛罗伦萨的四支队伍,会在这里举行三天名为 Calcio Storico Fiorentino 的比赛(直译「佛罗伦萨历史足球」)。规则其实我没有太搞明白,不过大家可以通过观赏一场比赛自己总结一下(或者读一下维基百科的词条,总体上大约比 UFC 还要「无限制」得多):
▲ 2024 年的一场 Calcio Storico 比赛。
▲ 足球比赛要开始了!……欸,你俩摆的是啥姿势啊?
几年前,我带着老婆孩子去佛罗伦萨旅游,为的就是带着家人一睹 Calcio Storico 比赛的风采完全没有听说过这个传统。只是碰巧在佛罗伦萨租到的 AirBnB 毗邻圣十字教堂大广场,推开窗户就是 Calcio Storico 的 VIP 包厢视角!
——不过别以为我看到了比赛,我只是看到了用铁管搭成的观众席,心想这里在搞什么活动呀?于是在网上查到了 Calcio Storico,而且决赛正好是我们入住前两天。
这也没啥遗憾的,因为两天前这个屋子恐怕租金要十倍以上还不止。这种超越现代法律约束的奇葩热血活动,全世界都找不出几处来,票价恐怕不输于四年一度的世界杯吧?是不是让你去佛罗伦萨旅游的兴趣又高涨了一点呢?
▲ 没骗你,我们住的地方,两天前至少能租个几千美元……
不过即便是这样的比赛,也有一些规则的限制——比如规定只能一对一互殴,不可以多对一。看来这个比赛还是要比巴拉圭更文明一些。
世界奇妙物语
这两天有点沉迷于刷《世界奇妙物语》而不能自拔的状态……其实日文名《世にも奇妙な物語》望文生义地翻译成《世界奇妙物语》展现了中日文化微妙的关联度——不能说这个中文名字完全不对,但是每个词的意思都差了那么一点,最后的语感当然也就变得有点「奇妙」。
不过看多了《世界奇妙物语》之后,我也渐渐熟悉了套路,基本上就是:
- 鬼怪
- 虚拟现实
- 梦境、濒死体验
- 假如世界突然变成……(奇怪的设定)
这些套路拿来构成故事的逻辑闭环比较方便,不过换言之,不使用这些套路的故事就显得非常新颖,当然有的时候也容易逻辑翻车。
《世奇》系列给我最大的感慨就是——为什么中国没有像《世奇》和《黑镜》这样的作品(当然美国好像也不多?我没听说过,欢迎指正)?不过反过来想想,政府怎么可能一边让中央电视台播放《走近科学》,一边还批准拍摄《聊斋志异》现代版呢?
不行,我还是要回去继续刷更多的《世奇》了……
2026.07.05 博客阅读周记
老刘:《甜粽子、咸粽子》
「当然,这只是我一个北方人的猜想,未必准确。但每次吃粽子的时候,想到这背后还有这么一层地理和饮食的逻辑,总觉得嘴里的糯米又多了一点滋味。」
这篇文章的逻辑分析很棒啊!作为一个 INTP,我尤其喜欢上面的这句话。
我相信不少人都有过以下的对话经历:
「为什么北方的粽子是甜的,南方的粽子是咸的?」
「不知道啊,可能就是不一样的习惯吧。」
「应该有什么原因导致两边的习惯差这么多吧?」
「问那么多没用的干什么?好吃就行了。」
每次我听见了都想反驳:怎么没用了?想通这些问题,「嘴里的糯米又多了一点滋味」不是吗?
Eo:《鳳梨酥?》
「往括弧內一看,第一項是冬瓜,第二項是麥芽、第三項是糖.....欸奇怪鳳梨呢?你不是標榜這是鳳梨酥嗎?鳳梨呢?」
久闻「凤梨1酥是用冬瓜做的」小知识,但是这个广告也有点太过分了吧?口口声声说是凤梨,内容却毫无凤梨成分,难道这样的宣传真的不算违法欺诈吗?
我要是有 Eo 那么勇敢的话,肯定要去填写市场监督部门的投诉单了。不过主要问题是,我根本就想不到去查配料表。看来观察力还是第一步呢!
卫博生:《童童第二次发烧》
「我花 50 块,100 块给你们买一堆李子,一堆杏,能不能别总摘公园里的果子?不能,不花钱的东西都是好东西。即使明确说了校园里的果子都是喷了药的,那也不行,『上次捡的,我和你爹都吃了,哪儿那么多事儿,吃不死人。学校喷的药,不可能药死人』。最后还是搞了鼓鼓囊囊一袋子离开了。」
我越来越同情许多父母们的这种想法——免费的东西如果没有占上便宜,就是一种莫大的精神折磨。
不瞒大家说,这种心情我完全可以同理。虽然表现形式不完全相同,但背后的原理是共通的:年幼的时候或者某些极端刺激(如贫困、饥饿、羞耻等)的情况,我们被教导或者经历的事情,并不是以「知识」、「经验」或者「思考方式」这样的形式被学习,而是以「生理反应」的形式洗入了脑中。
不关灯,就浑身不舒服;听见某个的名字,就心生厌恶;餐厅门口的清口糖,不抓一大把藏到口袋就心如刀绞……把打了药的李子摇下树、装入兜的快感,是一千块钱买来的特供李子也不能代替的。
如果不是从病态的角度去体谅这样的行为,本人也不愿意承认这种错误的行为是「生理强迫性」的,那么就会构建价值观的鄙视链,陷入很多无谓的家庭矛盾。我听说过我祖上是一个富有的家庭,完全不缺吃喝,但是太太出去购物总要顺手牵羊——买布趁店员不注意多扯一尺,买糖果要悄悄往自己兜里撸一把……搞得每次出门家里都要派一个随从悄悄跟在后面补上货款,免得造成流言蜚语,根本得不偿失。
与其批评和鄙视身边的长辈,不如反省一下自己,趁着我们的大脑还有弹性,尽量识别出我们自己靠着生理厌恶做出的类似强迫症的习惯和决定,在它们被彻底固化和自我否定之前纠正过来。「我不知道为什么,但就是觉得……」,这样的想法也许就是警钟——对于阔绰的年轻一代来说,重灾区也许不是经济,而是
枫林灯语:《JustWrite:只要写,就行了》
「我们今天玩掰手腕比赛,我和小明分在了一组。比赛开始,我用力往下掰,小明也用力掰回去。后来,我赢了。」
……
「我们今天玩掰手腕比赛,我和小明分在了一组。我摩拳擦掌说:『小明,我会打败你的!』小明也跃跃欲试地说:『我不会输的!』比赛开始,我咬紧牙关,用力把手往下掰,额头上布满了黄豆大的汗珠。小明也不甘示弱,用力想掰回去。时间一分一秒地流走,小明渐渐撑不住了,轰隆一声,手臂被我压到了桌子上。我赢了。」
好怀念啊!这真的是专业小学生的作文~多亏了这些严谨的训练,我小学时候的文采才能那么好呢。
在美国某些学校,语文的教育非常注重大量的阅读。我孩子的语文课作业,整个小学阶段基本没有「命题作文」这样的形式,几乎全部都是「阅读注解」,大概就是「一周读完小说的前五章,选出 16 处进行分析」,比如如何利用间接的描述刻画角色性格,哪里运用了「呈示代替说教2」的原则,某些情节上非必要的段落是如何加强故事深度的,等等。我对这样的语文教育非常赞赏,而且实际效果也非常显著,我女儿自己偷偷写的短篇小说,笔法比我的博客文章要老练多了。
「输入远比输出重要」,这是我总结出的创作原则。平时读什么样的书,决定了人能写什么样的文章;平时喜欢听什么样的音乐,决定了他能作出什么样的曲子。许多人误以为「欣赏」和「创作」之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好像「创作」需要特别冗长的专业训练才能做到,实际上这些人只是自己没有尝试着去创作而已。如果平时就有品味、有积累,只要勇敢地尝试一下,也许你的才气会让自己惊诧到。
不过这里面有一个玄机,那就是「读」书和「听」音乐,如果是单单追求感官爽感的那种被动接受,好像对创作并没有太大的帮助。真正对我有用的输入,是一边聆听、一边分析判断的那种主动鉴赏。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美国以「主动输入」为核心的语文教育要远比中国式「无米之炊的被动输出」要有效得多。
Footnotes
内容的权威来源
今天官大為在他的博客上的这篇题为「冒牌货」文章,我觉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提醒:
「所以,你應該現在開始就讓世界知道,唯一值得信任的來源只有一個,那就是『你自己的網站』。在其他平台看到的內容,真實度請一律先打個問號再說。」
技术上说,我应该不算一名内容创作者1。不过几个月前我搞一次「大清洗运动」,把我在好几个平台上的资料全部清空了,其实算是把这个理念实现了一半。我应该重新把这些内容整理一下,放到这个网站上来2。
对于内容创作者和店家来说,这条提醒可以说是最核心、最基础的互联网原则。当然,对于能找到这篇独立博客文章的你来说,也许不需要多一人来叨叨独立网站的重要性了。不过从「权威来源」的角度考虑,这个重要性就显得更加理智务实,而非与各大平台赌气那么简单了。
在 AI 冒牌货泛滥的时代,想要证明自己是真人不是没有可能,那就是用人类历史上最老掉牙的方法来对抗柠檬市场:建立自己的品牌。内容只有贴上了品牌商标,才能让消费者从单次博弈变成重复博弈。
顺便多提一嘴:如果你博客上的文章都是自己辛辛苦苦码出来的字,我真心觉得给网站添加「AI 摘要」、「AI 聊天」这样的功能在今日并非明智之举。如果一个农民不用农药和激素,只是辛辛苦苦用最有机天然的肥料种植水稻,他最后会给自己的收成贴上「高科技大米」的标签吗?「高科技」用在绝大多数产品上都是一个褒义词,除了「高科技食品」。AI 在许多事情上的确是增光添彩,但是「AI 个人博客」到底是什么观感,我不能代替所有人发表见解,谨在此投上我的一票。
总之,花点时间让你的个人网站成为一种权威——作为「内容来源的权威」可能还不够,「内容生产的方法」也需要同一个权威来背书。
Footnotes
恐怖的烤鸡翅
前几天在沃尔玛买了一盒鸡翅,今天在出租房的后院烤鸡翅,发现了一件稍微有点恐怖的事情。
有没有发现下图稍微有点不自然?

是的,一盒鸡翅全部都是右翼,没有左翼,看来民主党要全面落败是不是各地的超市都是这样包装鸡翅的——左翼和右翼分别放在不同盒里?还是说……
其实市面上能买到的只有右翼,没有左翼? 👻
美国出生公民权的判决
这两天美国国内政治最大的议题之一,就是美国宪法第 14 号修正案的司法解释。该修正案关于公民权的原文是: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因为翻译本身就会涉及解读,所以我就不放翻译了。川普发布了总统令,拒绝承认非法移民与临时访客在美产下的孩子的公民权。昨天,美国最高法院以 6-3(或者技术上说是 5-4)判定川普的总统令违宪,第 14 号修正案的出生公民权应当严格按照字面意思解读。
其中能稍作文章的是「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这个短语的惯例性解读是「排除外交人员」,因为外交人员拥有司法豁免权,因此虽然人在美国境内,但不受美国法律的管辖。他们在美国境内出生的子女不会自动变为美国公民,符合国际惯例。但因为这个短语是法条中唯一的限定短语,所以在这个词句上大玩法律游戏也在所难免。
这个判决让我感觉非常失望——我失望的并不是决定本身,而是判决的站队。九名大法官里,标榜自己为「文本主义1释法」的法官们(例如 Thomas),都竭力地试图从文字里读出不存在的东西,而标榜自己为「活宪法2释法」的法官们(左派),却罔顾社会现状,竭力支持字面解读。也就是说,这九个法官里的大多数人,早就选择抛弃自己的原则与初心,见风使舵地勾兑党派甚至自身的利益。是的,我这篇不自量力的大字报要同时糊在两边法官的脸上。
熟悉美国政治体制的人应该了解,美国宪法的设计思路,除了严格的「三权分立」之外,还有一个显然的目的,就是尽量在时间上分散风险:
- 众议员的选举是两年一次
- 总统的选举是四年一次
- 参议院的选举是六年一次
- 最高法院的法官是终身制(大约是二三十年)
但还有一个隐藏的时间跨度,那就是宪法本身。美国的宪法非常难修改,别看修正案那么多,其实十几条都是建国初期立刻加上的。自我打脸的修正案只有一条——禁酒令和取消禁酒令。从时间轴的视角看,宪法是美国(当然也可以推广到每个立宪国)的「百年大计」,甚至是「千年大计」。像人口这样的问题,三五十年的发展周期在一个千年大计面前只是可以忽略噪音量而已。是的,美国眼下的非法移民问题的确严重,放眼世界「出生公民权」的确像是个脑子秀逗的设计,但是「出生公民权」营造出的「踏上美国这片土地就等于拥有了自由」的「幻想」,的确帮助美国在几个时代神奇地逆转了国运。
如果我还没有说明白:用三五十年的世界潮流,来决定怎么改一个国家的宪法,其实是一个非常鲁莽、缺乏远见的理念。对于目前的非法移民状况,各方的观点都有其合理性,矛盾也不是在一个焦点上,只不过是某些伦理与现实的取舍上。这些矛盾其实有的是调和方法,在边境控制和移民政策上也有非常大的操作空间。
但是一个拥抱政治投机,把宪法当作卡丁车方向盘一样肆意扭转的最高法院,称其是美国政治最大的不稳定因素也不为过了。
Footnotes
写博客也许是一种自我救赎
「写博客是为了记录真实的自己」——这是我一直提醒自己的一句话。日更也有了大半年,我发现其实这样描述我写博客的行为并不贴切。
我知道博客不是日记,所以在博客里记录下的文字其实并不是我原本的想法——在许多议题上,我原本、完整的想法往往要负面得多。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我的生活态度,大概可以用「对未来极度悲观的乐观主义者」:
- 我无法用逻辑推演出一个美好的未来世界(极度悲观)
- 但是因为保持对自己逻辑的怀疑,我觉得自己犯错的可能性不小(乐观主义)
- 如果在自己的现实生活中遭遇了很大的劫难,我都会真心相信最终的结果并不会那么坏(乐观态度)
如果我每次都只是记录自己真实的思想(也就是逻辑推演的那部分),那么本博客肯定会变成超级阴暗负面的垃圾坑。可以说,有许多篇文章最后的收尾,都是自我拷问的结果:难道没有一种正面的解读角度吗?难道对立立场的人就没有合理的地方吗?难道留给读者的只能是无奈的结局吗?
当我给自己足够的时间反思这些问题的时候,我似乎总能从夹缝中找出一些正面、另类的观点。其实,这些观点原本并不属于我,是我靠着逼问自己无中生有的;当下考虑更多的是读者的感受,免得让单调、绝望、平庸的陈见充斥自己的博客,不过最后反倒变成了一种思想的自我救赎。
时间的交换
我的写作效率应该是比较低下的。根据我的主观统计,我的写作效率大概是 6.7%。
这个数字是我用「Docusauru 估算的的阅读所需时间」除以「文章写作时间」得出的——我写一篇阅读需 4 分钟的文章,大约要耗费我 1 个小时,而且第一稿发出去之后基本上都是错字连连,要等到我自己读几遍才能慢慢改过来。1因此效率的上界就是 4 / 60 = 6.7%。
用我的写作效率来作计算,每篇文章大约需要 15 个认真的读者才能回本。不过我没有严格测量过,所以目前盈亏状态不明。
假设我用一些人尽皆知的方法「稍作改进」,用 4 分钟就能写出一篇耗费1 小时才能读完的文章,这样写作效率就变成 1500%。也就是说,我每产出 15 篇文章,只要有一个冤大头真的花了 1 个小时读了其中的一篇,我就赚回本了。
反过来从读者的角度计算,用 4 分钟阅读一篇写了 1 个小时的文章是赚到的,而用 1 小时阅读一篇「写」了 4 分钟的文章是亏损的。盈亏决定于文章写作的心血,与其他读者数完全无关。
我一开始觉得这样的计算非常荒谬,但是它似乎让我感受到一种谜之公平感。毕竟,信息的交流是建立在时间的交换之上的,而每个人的一分钟在伦理上并不应该有天差地别的价值。既然我的文字没有预测明天股市的特殊能力,那么对等的时间交换似乎就成为了一种很原始的公平原则。这可能也是为什么面对面交流这个形式本身就给人一种被尊重的感受。
不过,即使写的文章没有任何访客认真阅读过也没关系——只要自己读 15 遍,也就回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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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的世界
许多年前,Apple Pay 还刚刚开始普及,大多数商家的读卡器还只能处理磁条和 IC 芯片,并不支持无线感应读卡。
不过,我每次还是会掏出我曾经的 Samsung Galaxy Note 手机。店员看见我要用手机支付,就会跟我说「读卡器不支持手机支付」。但是我并不理会,仍然拿着手机靠近读卡器。正当对方觉得遇上了脑筋不转弯的固执顾客时,机器「哔~」的一声提示结账完成,同时捕捉对方露出诧异表情的那一刻。
那么,为什么一台老旧的,没有接触感应功能的读卡器,居然能读出我手机上的信息呢?
「任何足够先进的科技,都与魔法无异。」
这是科幻小说作家亚瑟·克拉克在《未来的轮廓:对可能性的极限探讨》中写下的一句名言。当我们对一种技术的实现原理毫不知情,却还在信任它的时候,其实把这种命名为「科技」还是「魔法」已经没有本质区别了。换句话说,如果让一千年以前的人来看我们用手机上网、通话,打印机产出画质精良的图案,飞机在天上飞来飞去,他能够想到的解释方法可能只有「巫术」这个概念。
相信「巫术」和「魔法」是迷信,相信「科技」则显然不是迷信,大多数人都是被这样教导的。但是克拉克的这句名言却戳破了这个错误的观点。迷信与否并不在于我们是不是把这种东西叫做「科技」,而是我们是不是懂得它的运作原理,而这些运作原理的底层逻辑是要经得起数学和实现双重检验的物理规律的。
如果我们现在越来越不知道也不关心被我们重度依赖的 LLM 的运作原理,那么我们其实就是活在一个充满迷信的魔法世界了。
说了半天,你关心的也许只是「Samsung 的手机到底怎么让老旧的读卡器读到信用卡信息的?」这个技术魔法背后的思想非常天才,维基百科上有介绍。可惜随着 NFC 的普及,Samsung 已经完全淘汰了这个技术,我也欣赏不到店员们诧异的面容了。